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七

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七朗读

破贼书来墨未乾,风流宰相等閒看。儿曹枣栗从他觅,一局残棋著手难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
李希圣朗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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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君违世尚,勿复叹蹉跎。把钓徒缘木,逢山每树荷。

秋冬元肃杀,虞夏几讴歌。倘值吾□子,从公亦荷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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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山寂寂守岩扃,独鹤栖栖傍草亭。晓镜又催霜雪白,秋衣不换芰荷青。

仙人住处多栽药,野老来时或负苓。同气凋零衰朽在,百年光景似晨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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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乎不辱命,临机贵专对。安禅捋虎须,著著超方外。

不唯明窗下安排,掇向绳床拶崄崖。拈椎竖拂奋雄辩,金声玉振犹奔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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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字腕中百斛,吟诗天外片心。

习气吹剑一吷,病躯垂堂千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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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向花前泣酒杯,谪仙依旧是仙才。
犹堪与世为祥瑞,曾到蓬山顶上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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嘐嘐嗟断金,悠悠结同心。同心苟不固,胶漆亦未深。

杯酒出肺腑,按剑起知音。朝为鱼水欢,暮为商与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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